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
雲人社發〔2015〕65號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
調整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
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滇中產業聚集區(新區)黨群工作局,省直有關廳🧖🏻、局〽️,各考務管理機構:
為方便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科學引導專業技術人員提高計算機應用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邊疆民族地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對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完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考試規定
從2015年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含正高級和副高級)🧑🦽➡️,不再作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方面的要求,予以免試;申報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按原規定執行🦔,即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其他人員須參加操作系統在內的兩個不同功能科目(模塊)考試,並合格。
二、改進辦證方式
按照即考即辦的原則,考生每參加一個科目(模塊)考試合格後,即可辦理該科目(模塊)的合格證書。合格證書不再反映級別😫🚨,只記錄考試合格科目(模塊)的名稱🏃♂️。
三、其他相關問題
(一)繼續實行國家級和省級兩個層次的合格標準📗,並核發相應合格證書。國家級合格標準為60分🧫,此成績在全國有效;省級合格標準為50分,此成績在省內有效。
(二)原取得的各級別合格證書,可繼續作為評聘中級職稱的依據🫷🏼。
(三)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合格證書的辦理仍按原規定執行;2014年度內單科成績合格、但未達到領證標準的考生🏕,可按本規定,在2015年內辦理合格科目(模塊)的合格證書👈🏻。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𓀔。以往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未明確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