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普通高等沐鸣學生管理規定》,加強對學生的考勤管理🏠🏋🏻,根據我院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自覺遵守沐鸣考勤紀律,如果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正常學習或各種教育教學活動時,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批準方為有效,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二條 凡沐鸣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各種教育教學環節和院系統一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均實行考勤。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按曠課1學時計算🔸🧙🏼♀️。
第三條 各班須明確專人負責考勤☄️。上課由任課教師和班級考勤員共同考勤,其余活動均由班級考勤員與班主任負責考勤。各班於每周星期一上午將上周考勤表連同已批準的請假條及有關證明材料交到系辦公室。材料不齊全者🙍🏽♂️🚹,以曠課論處。
第四條 各班考勤表一律不準私自塗改,如系特殊情況,須在當周內由班級考勤員到由系上說明原因後由各系輔導員統一更改👼🧛🏻♀️。各班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嚴格考勤,凡徇私舞弊者作違紀處理。
第五條 學生曠課數達到規定學時以上者,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對學生進行紀律處分。
第六條 學生請假,須由本人寫出書面假條並附有關證明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病假,須附校醫務室或其它正規醫院證明👭🏼;請事假,須附家長、老師或相關單位有效證明💀💂🏽♂️。在沐鸣正常教學期間,學生不準清假去參加少數民族傳統節日的慶祝活動🕊。
第七條 學生請假原則上不超過15天。1天以內(不過夜)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班主任不在校時由輔導員或系領導審批)🍂🤰🏽;1~3天的請假由班主任簽註意見後報系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請假由班主任🍑、系領導🏌🏽♀️、學生處分別簽註意見後,再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審批。學生假滿後,如遇特殊原因需要續假時👨🏻⚕️,必須辦理續假手續。
第八條 學生周末或節假日離開沐鸣🐹,如遇突發原因來不及回校請假時𓀎,必須打電話向班主任、系領導口頭請假,待回校後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第九條 各系可根據此規定製定符合本系特點並易於實際操作的考勤管理規定,報學生處和教務處備案。